根据《吉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汽车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方式
“直博生”招生是指选拔具有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取得博士生入学资格的招生方式。
二、选拔范围
吉林大学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四年制2020级、五年制2019级本科生)。
三、选拔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提出申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学业、学术、品行等方面严重失信行为。
4.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质。要求平均学分绩点(GPA)2.5及以上;允许曾有1门必修课程或限选课程不及格但必须在当年推免工作开始前重修通过。学业成绩排名(四年制截止至第五学期末、五年制截止至第七学期末成绩为依据,具体计算方式按教务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要求如下:
普通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25%;
“卓越人才教育计划”所在专业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须列本专业前30%;
“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和国家指定“双一流”建设学科牵头学院学生的学业成绩排名不受限制。
5.具备良好的外语能力和水平,校内必修外语课程考试平均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5分及以上(或托福80分及以上、雅思6.0及以上、日语N2及以上、俄语ТРКИ-2及以上);外语专业学生要求专业外语四级成绩达到70分以上。
6.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汽车工程学院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直博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直博生”招生实施细则,成立“资格审核小组”和“综合考核专家组”,组织考生报名、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录取等相关工作。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本单位监督检查小组,对本单位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五、计划详情
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下:
博士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人数 |
学术型 |
080204 |
车辆工程 |
9 |
学术型 |
0802Z1 |
车身工程 |
2 |
学术型 |
080700 |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 |
4 |
各专业招生人数可在招生总数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动态调整。
六、选拔程序
(一)材料提交
申请参加汽车工程学院“直博生”的考生须提交如下申请材料,且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1.《吉林大学招收优秀应届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考核申请表》。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4.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学生所在专业成绩排名证明材料一份。
5.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原件两份。
6.在校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获得专利的证书、研究成果证明、获奖证书、外语水平考试证书以及参加各种学术科研活动的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有电子版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以报考专业-姓名命名)请于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6月28日前,压缩上传至电子版至yanyd@jlu.edu.cn
(二)资格审核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请资格和综合考核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学院成立不少于5名相关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核小组”,根据考生的外语水平、学习成绩、参与科研、发表论文以及获奖等情况,择优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三)综合考核(线上、线下混合)
综合考核采用外语能力测试、专业面试和综合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综合考核过程全程录像。其中综合考核成绩包括业务素质考核成绩(100分)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100分),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业务素质考核成绩和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每位考生的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面试全程录音录像。业务素质考核内容包括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养和学业水平;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综合素质。
思想品德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四)拟录取
7月5日前学院组织预选考核,确定预选“直博生”名单,并在本单位网站(http://auto.jlu.edu.cn/)公示3天。10月份,学院组织复核通过的“直博生”预选学生登录教育部推免生管理服务系统,接收拟录取通知。学校统一公示拟录取“直博生”名单。
七、培养方式
考生录取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录取时须将档案转入我校。
八、其他
1.因招生计划有限,招考方式多样,考生在报考前,应和导师取得联系,以确定报考导师是否有“直博生”招生计划。
2.考生对各考核环节和录取结果有疑问的,可首先向学院提出申诉,申诉人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申诉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3.考生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招生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者违反有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实施细则由汽车工程学院“直博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汽车工程学院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