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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工程学院关于2024-2025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初评答辩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9-18 14:44:40 作者: 访问量:

按照吉林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吉林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吉林大学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要求,汽车工程学院于近日开展国家奖学金初评答辩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二、学习成绩要求: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10%,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0%,但均位于前30%,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方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三、申报方式

申报学生下载并电子版填写《2024-2025学年汽车工程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申请,学生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919800前,申请表以pdf形式,命名为专业+学号+姓名,附相应证明材料,全部文件以压缩包形式,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均命名为:专业 (如:车辆/能动/工设)+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lt1834594995@163.com,逾期视为放弃申请。证明材料若虚报,核查后取消评审资格。

四、评审流程

学生工作办公室对学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核,按照各专业国家奖学金分配指标(附件2)的120%比例推荐面试候选人。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小组召开评审会,确定国家奖学金初审名单。

评审会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5805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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