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欢迎您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奖学金奖惩体系参考指标

日期:2020-09-25 09:22:08 作者: 访问量:

指标名称

最大分

说明

指标内容

加减分

发表学术论文

1.000

一篇论文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800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700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600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500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400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300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0.200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700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600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500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400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300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200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二作者)

0.100

在国际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600

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500

在全国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400

在省部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300

在市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200

在校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以下)

0.100

在院级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三作者及其他)

0.050

出版学术著作

1.000

一部著作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以独著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800

以独著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700

以独著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600

以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700

以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600

以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500

以合著主要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700

以合著主要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600

以合著主要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500

以副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600

以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500

以副主编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400

以合著普通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600

以合著普通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500

以合著普通参与人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400

以编委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0万字以上

0.500

以编委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10万字

0.400

以编委身份出版学术著作5万字以下

0.300

学科竞赛奖励

1.000

一项学科参加竞赛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700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600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500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400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300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一等奖

0.200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600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500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400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300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200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二等奖

0.100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500

获得全国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400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300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200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100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三等奖

0.050

获得国际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400

获得全国部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300

获得省部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200

获得市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100

获得校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050

获得院级学科竞赛四等奖及其他

0.040

科研项目、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

1.000

同一内容的科研或科技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一等奖

0.800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二等奖

0.700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三等奖

0.600

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四等及其他奖项

0.500

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一等奖

0.700

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二等奖

0.600

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三等奖

0.500

获得省部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四等及其他奖项

0.400

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一等奖

0.600

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二等奖

0.500

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三等奖

0.400

获得市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四等及其他奖项

0.300

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一等奖

0.500

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二等奖

0.400

获得校级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或科技发明三等及其他奖项

0.300

获得国家级鉴定成果

0.700

获得省部级鉴定成果

0.600

获得市级鉴定成果

0.500

获得校级鉴定成果

0.400

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

0.700

完成国家级科研项目

0.500

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

0.400

完成市级科研项目

0.300

完成校级科研项目

0.200

获得国家级科技活动一等奖

0.600

获得国家级科技活动二等奖

0.500

获得国家级科技活动三等奖

0.400

获得国家级科技活动四等及其他奖项

0.300

获得省部级科技活动一等奖

0.500

获得省部级科技活动二等奖

0.400

获得省部级科技活动三等奖

0.300

获得省部级科技活动四等奖及其他

0.200

获得市级科技活动一等奖

0.400

获得市级科技活动二等奖

0.300

获得市级科技活动三等奖

0.200

获得市级科技活动四等奖及其他

0.100

获得校级科技活动一等奖

0.300

获得校级科技活动二等奖

0.200

获得校级科技活动三等奖

0.100

获得校级科技活动四等奖及其他

0.050

某项事迹突出,获荣誉称号

(文体活动除外)

1.000

同一事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获得国家授予的荣誉称号

0.700

获得省部级授予的荣誉称号

0.600

获得市级授予的荣誉称号

0.400

获得学校授予的荣誉称号

0.300

获得学院及其他单位或个人授予的荣誉称号及表彰

0.100

文体活动等方面表彰奖励

1.000

一项文体活动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获得国际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800

获得全国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700

获得省部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600

获得市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400

获得校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300

获得学院级文体活动一等奖

0.100

获得国际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700

获得全国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600

获得省部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500

获得市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300

获得校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200

获得院级文体活动二等奖

0.050

获得国际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600

获得全国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500

获得省部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400

获得市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200

获得校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100

获得院级文体活动三等奖及其他

0.040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1.000

同一事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主要学生干部

0.600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其他学生干部

0.500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成员

0.400

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中的主要学生干部

0.500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其他学生干部

0.400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成员

0.300

获得市级先进集体中的主要学生干部

0.400

获得全国级先进集体中的其他学生干部

0.300

获得市级先进集体中的成员

0.200

获得学校级先进集体中的主要学生干部(部长及以上)

0.300

获得学校级先进集体中的其他学生干部(副部长)

0.200

获得学院级先进集体(经学院网站公示)中的全体成员

0.100

其他加分

0.500

学生干部或普通同学表现突出,可根据不同活动和表现多次加分,同一活动或表现不重复加分,不同活动和表现累计加分不超过0.50分。

担任社会工作受到好评的

0.050

参加各类活动表现突出的

0.050

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到处分

-1.000

同一情节减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减分。

受到留校察看处分

-1.000

受到记过处分

-0.800

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0.500

受到警告处分

-0.300

受到通报批评

-0.100

违反党(团)纪受到处分

-1.000

同一情节减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减分。

开除党团籍、取消或延长预备期

-1.000

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0.800

撤销党团内职务

-0.500

受到党团内严重警告处分

-0.300

受到党团内警告处分

-0.100

受到党团内通报批评

-0.050







补充说明:

指标名称

最大分

说明

指标内容

加减分

车队成员

0.200

由车队指导老师确定名单后,进行奖惩加分。

正式队员

0.200

实习队员

0.100

社团及协会会长

0.100

每个社团或协会有且仅有一个加分名额。

该社团第一负责人或协会会长

0.100

班委会成员

0.300

同一类别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

0.300

团支部书记

0.300

组织委员

0.200

学习委员

0.200

生活委员

0.200

文体委员

0.200

心理委员

0.200

寝室长

0.100

各级学生组织中的学生干部

0.300

由院团委负责人核实参加学生组织活动的学生名单,根据学生在组织内的级别进行加分。(校级学生组织参考院级学生组织的加分规则,且校级院级不叠加)

部长级及以上

0.300

副部长级

0.200

部员级

0.100

文体队成员

0.100

如有一人参加多个文体队则不重复加分。

各文体队成员(如足球队、篮球队等)

0.100

注:对于辩论队中参加校先锋论坛辩论赛的六名参赛选手,由于最后进入学校八强,故按校级三等奖进行加分,在比赛中优秀辩手不予加分。

参加校级运动会成员

0.200

同一事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参加校级运动会的成员

0.1

在校级运动会中取得荣誉的集体或个人

0.2

对于各颁发证书奖项的拟定意见

1.000

所有涉及到该项申报类别的同学均需出示活动主办部门所颁发的证书(证书需盖有主办部门公章,且发证日期需在奖学金评定日期之前),并由年级辅导员进行核实,核实后按该奖项所对应指标加分额度进行加分。

对于无偿献血的拟定意见

0.200

仅本学年内有效且不累积加分。

对于无偿献血的同学予以鼓励,需出示无偿献血证明,经核实后拟定加分0.2分。

补充说明: 1、班级委员会成员与各级学生组织、车队等隶属于不同加分项,可以叠加。

2、论文和专利等必须有正式出版证明。

3、所有项目仅本学年内有效。

4、未列入加分项细则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谈论商定。







学生工作办公室


上一篇:2020级新生经济关注对象认定结果公示

下一篇:关于公布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2019-2020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分配指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