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学员培养质量,建立科学合理的竞争激励机制,根据学院引擎工程优秀学生培养计划课程需求及人才培养目标,特制定本动态调整方案。
一、调整原则
结合学业成绩与综合表现,实行“能进能出”的流动机制,坚持质量优先,确保学员整体水平符合培养要求。
二、调整对象
现有学员和其他有意向申报的本科二、三年级学生。
三、调整标准
(一)现有学员保留条件
1. 上一学年综合排名在专业前10%(含),直接保留资格。
2. 上一学年综合排名在专业前10%-30%(含)的,根据《汽车工程学院引擎工程学院积分方案》,本科三年级学生积分达到100分(含)以上者,本科二年级学生积分达到70分(含)以上者,可保留资格。
(二)其他学生申报条件
1.上一学年综合排名在专业前10%(含)
2.根据《汽车工程学院引擎工程学院积分方案》,本科三年级学生积分达到100分(含)以上者,本科二年级学生积分达到70分(含)以上者,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30%(含)
四、实施流程
(一)材料提交
1.现有学员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0%(含)的无需申请,由学院依据成绩自动审核,成绩排名在前10%-30%(含)的同学,请于4月2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汽车工程学院引擎工程学员积分自评表》发送至wangwd1522@163.com。
2.其他学生请4月2日中午12点之前填写《2025年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引擎工程”招生报名表》(附件1)、《汽车工程学院引擎工程学员积分自评表》(附件2)发送至wangwd1522@163.com。
(二)资格审核。根据动态调整后的学员数量,通过材料评审的方式择优选拔。
(三)结果确认。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调整名单。
五、工作保障
1.学院设立“引擎工程”专项经费,负责“引擎工程”学员各个环节的培养。
2.将“引擎工程”培养与学生党建工作相结合,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时给予“引擎工程”学员适当名额倾斜,对符合入党条件的学员优先发展。
3.在学院评奖评优、实习实践等环节优先推荐。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其他未尽事宜由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后续将根据引擎工程优秀学生培养计划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动态修订。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