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工程学院2024年度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班级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请各年级按要求组织评选,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 院级十佳大学生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团结友爱、遵纪守法。
(2)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
(3)心理素质良好,团结班级同学,人际关系和谐。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所在寝室清洁卫生,各项寝室检查符合标准。
(6)在校期间同一荣誉不可兼得。
2.具体条件:
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应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参评学生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为专业前10%,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学习成绩优异,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一等奖学金等学业奖学金之一。
(2)科研能力突出,曾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所学专业领域核心期刊(CSSCI、SCI、EI、ISTP等检索收录)公开发表学术论文,或以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身份取得国家发明专利。
3.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特殊专长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学分绩点专业排名可放宽至前30%,但应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具有无私奉献、服务社会等方面的实际行动,或克服重大疾病、特殊困难,取得突出成绩和良好社会反响,在学生群体中具有重要示范引领作用,为学校争得荣誉。
(2)创新创业成果突出,曾独立或作为团队主要成员获得本专业领域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获得创新创业类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国际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或负责的创业项目在实践运行中取得突出业绩和良好社会效应。
(3)在文、体、艺等方面具有特殊专长,代表学校在主流赛事中取得重要奖项(国际级前八名或等同于前八名,国家级前三名或等同于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或主要演员。
(二)十佳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勤奋学习,成绩优良,完成参评学年内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且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均一次性通过,综合成绩排名应在专业前50%(含50%)。
(4)在班级或校、院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且连续工作满1年(或1届)。
(5)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热心服务师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评成绩合格。
(7)在校期间同一荣誉不可兼得。
(三)十佳班级评选条件
1.组织结构合理,制度规范健全,团支部、班委会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定期开展理论学习活动,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党校团校学习,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较高。
3.班风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班级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学年内全班同学无无违法违纪行为。
4.班级学风严谨,学术氛围浓厚,班级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科研创新活动,课堂出勤率高,大多数同学学习成绩优良。
5.积极开展健康向上、丰富多彩、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班级人际关系和谐。
6.班级团支部青年大学习平均签到率不得低于90%。
7.注重保持良好的寝室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各项寝室检查符合标准。
8.积极自觉地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绝大多数同学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9.在校期间同一荣誉不可兼得。
二、评选流程
(1)学院每学年评选一次“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班级”,符合条件的学生/班级请填写申请表进行申报,申请表及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姓名/班号+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班级”形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在10月14日中午12点之前发送至邮箱jluqichexueban@outlook.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若有虚假,检查后取消评审资格。
(2)由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组成评审组,以“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班级”评选条件为依据,对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班级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核。
(3)初审后,确定“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班级”的候选人名单,并组织人员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4)学院评审委员会根据评议分数,评出“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学干部”、“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班级”。
三、表彰办法
(1)“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大学生”、“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学生干部”、“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十佳班级”称号为在校学生的院级最高荣誉。
(2)学院为十佳大学生、十佳学生干部、十佳班级颁发荣誉证书,并在院内各年级广泛宣传。在下一年度评奖评优附加分中,院十佳大学生、院十佳学生干部加0.1分,院十佳班级成员加0.03分。
(3)在向全国、省、市级、校级先进的推优工作中,获奖同学享有优先推荐资格。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5805
汽车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