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并帮助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深化企校合作,设立“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标准化励学金”,为做好2024年度“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标准化励学金”评选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立志扎根人民,奉献国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敢于担当、不懈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具有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尊敬师长,身心健康,热爱集体,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
(五)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能够激励和带动身边同学敦品励学、奋发向上、顽强拼搏。
(六)热爱汽车行业,参加过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汽车标准化相关活动的同学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七)本科生要求上年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以内,且无不及格科目。
(八)参选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同时,在当前评奖学历阶段还必须在以下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1) 积极参加汽车标准化活动,在大学生标准创新大赛获奖或汽车标准化选修课程成绩优秀等;
(2) 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省级及以上学科竞赛中获奖或在校级学科竞赛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3) 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荣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校级比赛中荣获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以第一完成人(包括除导师外第一完成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4) 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包括除导师外第一作者)发表SCI/EI检索学术论文;
(5) 学习成绩优异,上年度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10%;
(6) 在热心公益、服务社会等方面事迹突出;
(7) 自强自立,拼搏进取,在励志成才方面事迹突出,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8) 在学生工作、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九)申请者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得标准化励学金:
(1)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者;
(2)在申请励学金计划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其他有损学校荣誉等行为者。
(十)标准化励学金同一学历阶段不能重复获得,同一年度院级社会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评选范围
汽车工程学院本科生
三、励学金发放名额、金额5000
1.每年度励学金奖励本科生8人。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须填报附件1:《中国汽车标准化人才励学金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17606292869@163.com,截止日期2024年9月21日晚10点。文件名命名方式:姓名-《中国汽车标准化人才励学金申请表》。
(二)审核评选:学院励学金评定小组(由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与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标准化研究院人员共同组成)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和评审,评选出拟获奖人选;
(三)学院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办公网上进行为期3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励学金发放及备案:公示无异议后60个工作日内将励学金发放至学生,并将最终发放结果和过程材料进行备案。
联系人: 李老师
联系电话:0431-85095805
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
2024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