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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组织培养、考察,拟确定宋宇等8名本科生为2021年党员发展对象,名单见附件,现予公示,如对公示对象在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学习和工作情况、遵章守纪等方面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将意见反映至学院党委。
公示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5日
联系电话:0431-85095805
汽车工程学院党委
2020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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