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红色引擎工程”——本科生党员微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本科生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学校党组织“对标争先”建设方案,进一步增强学生党支部作为“基层引擎”的动力与活力,提升支部活动的内涵与创新能力,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基础上,强化其主观能动性,开拓新形势下工科学生党建工作新途径,学院党委开展“红色引擎工程”——本科生党员微立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红色引擎工程”项目类别包含理论学习与宣讲、科技创新研讨、公益或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学业咨询与指导、心理健康、就业创业指导,以及与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类别。学生党员结合自身兴趣或特长,选择适合自身开展的项目类别申请立项。
二、实施范围
本科生各支部全体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及积极分子。
三、项目申报
1. 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全员参加,积极分子自愿参加。积极分子参加情况作为今后党员发展的重要参考标准。
2.申请人须以组团形式申报(党员1-3人,积极分子2-5人),指定项目负责人。学生按人数要求自行组团, 鼓励跨支部申报。
3.申请团队需自主完成立项申请,方案制定,项目开展,项目验收,项目总结等工作。
4. 项目难易适度,可操作性强,贴近党的理论与政策前沿,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具备完成条件。
5. 评选重点项目10项,立项经费500元;一般项目20项,立项经费300元。
6.学院将根据申报情况适度增减立项项目数量。
7.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所立项目工作成效突出,学院将根据项目实际执行情况,适度追加经费支持。
8.如某一类别项目申报较为集中,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申报团队所申请的项目进行横向调整。
四、项目进程
1. 2018年12月:项目组团,提出立项申请,并填写《汽车工程学院“红色引擎工程”项目申请书》及《汽车工程学院“红色引擎工程”项目汇总表》。
2. 2019年1月:学院组织项目评审,指导项目类别调整,确定立项目名单。
3. 2019年3月—6月:拨付项目经费,项目实施开展。
4. 2019年4月:项目中期督导。
5. 2019年6月:项目结项验收及总结。
五、申报材料报送
请各申请团队于2018年12月26日之前将立项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申请表及电子版、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cjzxj@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党支部***(负责人姓名)申报书”。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85095805
中共吉林大学汽车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一:《汽车工程学院“红色引擎工程”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汽车工程学院“红色引擎工程”项目汇总表》